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河南省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
I II II类一次性医用耗材

新闻中心
  • 暂无新闻
产品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田经理
  • 电话:0373-8976668
  • 手机:18537300092
相关信息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
一次性使用雾化器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产品: 浏览次数:64一次性使用雾化器 
品牌: 景康
付: 1000
单价: 面议
最小起订量: 1 件
供货总量: 1000 件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2-04-04 10:42
  询价
详细信息

一次性使用雾化器使用说明书

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雾化器

【规格型号】型号:普通型、雾化型、氧袋型、可调浓度型;规格:大号、中号、小号

【生产许可证】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080036

【注册证编号】豫械注准20162660349

【技术要求编号】豫械注准20162660349

【结构与组成】本品由罩壳、咬嘴(选配)、雾化杯、输氧管、接头组成。

【产品性能】

1、罩壳应透明、洁净、无杂质、完整无破损,与人的面部接触部分应柔软光滑。

2、可调浓度型面罩吸气阻力应不大于350Pa,呼气阻力应不大于250Pa

3、面罩各部件连接后应保持畅通。

4、接头长度30mm±5mm

5、管体耐弯曲对折后管体应不得打折,通气应顺畅。

6、头带选用松紧带,长度≥450mm,宽度≥5mm

7、雾化器应透明。

8、氧袋边缘应密合牢固。

9、可调浓度型面罩调节头在刻度范围内可自由左右旋动。

10、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/g

11、产品应无菌。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临床病人雾化时使用。

【禁忌症】无绝对禁忌症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本品属一次,包装破损,严禁使用,用后销毁。

2、生产批号见包装封口处或合格证,灭菌日期见外包装箱。

     3、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。

【使用方法】

1、选择适用患者的规格型号,确定外包装完好后打开包装。

2、将面罩于雾化器连接后为患者佩戴应使面罩罩住患者口、鼻部位;咬嘴型直接让患者含于口中即可;氧袋型面罩,呼吸阀呼气时呼气孔应打开,单向止气阀关闭;排气时气体采样口应打开,止气阀应关闭;可调浓度型面罩,根据对药物浓度的需求调节可调节阀。

3、产品结束使用后按医疗垃圾处理,以免造成污染。

【贮存方法】

1、本产品应用有遮蓬的车厢、船舱装载运输,并保持清洁,不得重压、阳光直晒和雨雪浸淋。

     2、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,避免剧烈碰撞;

 3、本品应贮存在远离火源,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、清洁的环境内。

【注册人名称】河南省景康有限公司

【住    所】长垣县丁栾工业区

【联系电话】0373-8976668/18537300092

【售后服务单位】河南省景康销售有限公司

【生产企业名称】河南省景康有限公司

【住    所】长垣县丁栾工业区

【生产地址】长垣县丁栾工业区

【联系方式】0373-8976668

 


询价单